2016年10月13日晚,应我所惟善副教授邀请,著名佛教学家、英国牛津大学佛教研究中心主任Richard Gombrich教授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学术讲座,讲座题目为“对因缘果报(Karma)历史沿革的思考”。
讲座由我所惟善副教授主持,金赢女士担任翻译工作。我所执行所长张风雷教授、宣方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谢林德教授,北京大学梵文贝叶经与佛教文献研究所叶少勇副教授、范晶晶博士,中国佛学院副教授源流法师,以及我所及兄弟院校的博硕士研究生聆听了讲座。
在讲座中,贡布里希教授首先演唱了一曲悠扬的巴利文佛教唱诵,以向我们展示上座部佛教国家每天的修行是以何种仪式开始的。首先,教授提出“karma”一词是梵文,其字根基本含义是“去做(to do)”或“去制造(to make)”,佛陀给“karma”赋予了极具超越性的内涵——“意图(intention)”,只有自己能对自己的意图负责任。教授认为业的理论是佛教的一个核心理论,是介于极端的宿命论(fatalism)和无因论(randomness)之间的中道理论。教授还认为“共业(collective karma,现在通用的翻译是Common Karma)”的概念并不存在于早期佛教经典中,甚至“共业”的理论是违反佛陀的业的教法的,这个概念可能是来自中国译经的错误。
短暂休息后,教授分别从佛陀之前、佛陀在世时和佛陀涅槃后三个时期向我们展示了业(karma)的历史沿革。首先,业的理论是与再生(rebirth)的理论紧密相连的。小规模社会群体之中的再生模式是简单的,伴随着社会规模的扩大,再生的理论被不断地赋予道德的含义,并逐渐复杂化。在最基本的再生模式中,存在着两个相似的世界,人们无限封闭式地往返于两个世界之间。人口密集的大规模社会需要一个合理的道德评判与赏罚机制,所以善恶等道德理念就与再生理论联系了起来。解脱就是从轮回中跳出,印度三大宗教(佛教、耆那教、印度教)都承认解脱理论,由此产生了三生宇宙观,包括因的世界、果的世界和彻底解脱的世界。佛教与印度教、耆那教虽都承认解脱,但其方式不同,佛教认为解脱与宗教仪式无关,而注重道德的作用。佛陀革命性地赋予一些婆罗门教词汇以新的含义,尤其是道德上的内涵。而佛陀涅槃后不久钱币的出现也影响了个人力量的增加,甚至超过了神圣的力量。在早期佛教中功德是可以回向的,这也影响了后来大乘佛教中菩萨可以回向功德给众生的状态。
演讲结束后,宣方副教授对贡布里希教授的讲座做了总结与评议,并针对贡布里希教授“‘共业’并不是佛陀时代的教法,而有可能是中国佛教的创造”的观点提出了异议。宣方老师认为“共业”一词源于玄奘翻译的《顺正理论》(梵文本已佚),并希望可以与其他老师合作研究并回应贡布里希教授提出的“共业”问题。贡布里希教授和老师同学们针对“共业”等问题展开了一系列讨论。张风雷教授同意贡布里希教授“‘共业’不是佛陀时代的教法”的观点,同时也认为业报的理论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共业”是对“依报”的解释,而非中国佛教的自创。叶少勇老师提出了如何把贡布里希教授强调的“业”的体系中个人的重要性与佛陀“无我”的教法联系起来的疑问,贡布里希教授回应,“业”的承载者并不是一个实体的我,而是一个概念的我,必须有一个代理词来形容五蕴的集合。源流法师认为“死”也是缘起的,“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而不应该用自由意志(free will)将其简单化。当晚的讲座在大家积极的讨论中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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