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社政司要求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选题和撰写人
作者: 空也 来源:人大科研处 点击数:2233 更新时间:2003-10-13 16:00:09
教育部社政司要求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选题和撰写人
各基地:
接教育部社政司通知,教育部决定组织有关重点研究基地研究撰写一批深入学习、宣传、研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文章。要求各重点研究基地根据中央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各自的学科特点,深入学习、认真研究,提出本基地拟撰写文章的两个题目和撰写人,报教育部社政司汇总以编制撰写计划。在报出的两个题目中,至少有一篇要由基地主任亲自牵头撰写。请各基地将选题和撰写人于7月14日前报到科研处,直接email到kyc5642@mail.ruc.edu.cn,即可。
我校“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为必须报送选题的基地,其余4个基地“清史研究所”、“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中心”、“应用统计研究中心”和“欧洲问题研究中心”可自愿报送。
教 育 部 司 局 函 件
关于报送撰写学习、宣传、研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文章选题及撰写人的通知
有关高校:
为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7月1日重要讲话,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通知的精神,教育部决定组织有关重点研究基地研究撰写一批深入学习、宣传、研究“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文章。请各重点研究基地根据中央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各自的学科特点,深入学习、认真研究,提出本基地拟撰写文章的两个题目和撰写人,于7月15日前传真至我司科研处(010-66053098)。我司将汇总编制撰写计划后再通知你校的重点研究基地落实具体撰写任务。
请各重点研究基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报出的两个题目中,至少有一篇要由基地主任亲自牵头撰写。
附件是必须报送选题的重点基地名单,未列入名单的基地可自愿报送。请各有关高校社科/科研处具体落实。
附件:需报送撰写题目和撰写人的重点研究基地名单
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
二00三年七月十一日
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处
2003年8月6日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