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管理原则
1、 树立档案意识,凡反映本所工作的一切有效资料和文字记录都属于本所档案应留存的历史资料。
2、 办公室要有档案敏感性,应主动跟踪各类档案的生成过程,主动向有关方面和人员索要相应资料。
3、 科研人员有义务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协助档案工作人员认定相关档案资料,使办公室能为每年的教师科研考核和基地检查提供完整的资料。
4、 办公室应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及时主动收集、整理、认定。并按科研活动需要,准确、及时地提供档案服务。
5、 档案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专人负责。所有档案按照个人档案和专题档案双重建档。个人档案按《本所大事记制度》规定的办法搜集。基地档案,要求各位老师在工作中,凡涉及上面各项工作者,请及时将有关材料复印给办公室,存档备查。
二、档案收存范围
1、 行政档案:
l 教育部、学校、人文学院和哲学系相关文件
l 其他研究基地的参考资料
l 所制定的各种文件、办公会记录及通知
l 由所的名义出具的请示、报告、函复等文件;
l 专职、兼职人员或申请来所工作人员的人事简历及相关资料。
l 由所出具或盖章的行政文件及统计报表。
2、 财务档案
l 所日常支出财务报销凭证、帐目、审批手续及报表。
l 在财务处立项的本所课题、横向课题、捐款及奖学金等合作协议的入帐单据。
l 预算计划、设备计划等专项工作的审批手续。
l 年度资料、设备报增报减统计报表。
3、 科研档案
l 项目档案:项目申报表,立项通知、拨款通知。按学校和教育部要求交纳的课题的进展报告和课题结项报告书。横向项目,凡属于基地项目(即由基地立项、免提学校管理费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时间、立项批示、项目内容、合作单位、经费的资料。由办公室保管,单独立卷。协议项目,请责任人注意保留相关资料,需要时在研究所备案。
l 成果档案:由办公室向相关学者(专职研究员每周、兼职研究员每月)发送表格,请及时填写返回。由办公室统一整理并成果复印件,系科研考核时,办公室可以直接向各位提供个人的成果记录。
l 学界和社会的评价资料
4、 《宗教研究》期刊编辑档案:
l 收发稿记录
l 匿名评审记录
l 稿酬发放记录等
l 各项资料先由责任编辑负责保管,每期编辑完成以后将档案原件交办公室保存,责编保留副本。
5、 学术活动档案:
l 学术会议:会议通知、通讯录、论文集、会议纪要、媒体报道、外事批件等
l 学术讲座:海报、讲演稿及相关资料、讲座计划、往返文书、相关组织安排等。
l参加其他各类学术活动的资料
6、 外事档案
l 来华:邀请函、访问内容、停留时间、外事批件,外事活动总结。
l 派出:邀请函、访问内容、停留时间、外事批件。
l 访问学者住所研究资料。
7、 教学资料
l 系开课通知
l 学生名单
l 课程安排
l 系里下发的各种教学报表
l 教学大纲Syllabus
8、 图书资料档案
l 图书期刊采购计划、图书经费明细
l 书刊编目
l 外赠图书和受赠图书记录
l 图书资料借阅记录
8、其它档案
l 研究所简介及各种说明等宣传材料。
l 照片(应保留文字说明)、媒体报道等。
l 办公用品领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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